关于2011级在职教育硕士开展教育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:2014年10月19日 09:57:46 阅读次数: 字号:[ 大 | 中 | 小 ] 背景色: 根据培养计划,2011级在职教育硕士需在本学期内完成教育实习,教育实习工作在导师指导安排下完成,实习的具体形式由各导师确定。相关考核材料在下次返校时交给各班班主任。 提交考核材料清单: 1、教育实习考核表(含实习成绩、实习单位盖章、实习负责人签字); 2、教案或调研报告一份; 3、实习小结一份。 黄色视频 201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: 研究生教育实习考核表(在职使用) 上一篇